余华英死后留有30万元债权,杨妞花律师:将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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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月 28 日,拐卖 17 名儿童的人贩余华英被执行死刑。记者注意到,据此前的二审判决,余华英除被判死刑外,其个人财产被全部没收,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、张某、侯某某、魏某某、刘某某、申某某经济损失各 3 万元,合计 18 万元。

余华英死了,这钱还能赔吗?3 月 2 日,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告诉记者,此前开庭时,他得知余华英对外有一笔 30 万的债权。他已接到贵阳市中院通知,将提交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申请书。" 这部分钱我觉得还是有希望执行到位的,无论钱多少,对这个社会也是一点补偿。"

王文广律师还告诉记者,该案经多次开庭审理和宣判,法律层面没有遇到障碍," 这个案子让社会关注到寻亲被拐家庭,也让寻亲被拐家庭看到了希望,也让我们看到法律的正义,坏人必将受到严惩。"

3 月 1 日,杨妞花与姐姐杨桑英一起回到了贵阳。2 日,杨妞花告诉记者,余华英被执行死刑传来时她正在直播,虽然心里早有预料,但还是很震惊,当时也没有控制住情绪就下播了。她们准备 3 日回到贵州毕节织金县的老家,用余华英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告慰离世的父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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