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:婚内私赠第三者的财产配偶有权要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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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:婚内私赠第三者的财产配偶有权要回

本月起,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(二)》正式施行。根据最新司法解释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私自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“第三者”,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。同时,在夫妻关系内部,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这笔财产;如果因此导致离婚的,在分割时,可以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少分或不分。“财产返还之后,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可能完全分不到。如果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过错的,还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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