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统计局: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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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: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

1 月 1 日,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,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调查范围:我国 31 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城镇和乡村地域。

二、调查登记对象:国家统计局按照抽样方法抽中的本社区(村)家庭户和集体户。应在被抽中户中登记的人是:

(一)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;

(二)本户户籍人口中,外出不满半年的人。

三、调查时间:一般为每月 10 — 16 日,如受法定节假日影响,调查时间作适当调整。

四、调查方式: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派调查员到本社区(村)被抽中的住户家中进行登记。调查员入户登记时,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。

(总台央视记者 李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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